第522章 新的工作地点
周家五口人在阔别六年后,终于重新团圆了。
周家几口人一起去火车站,把周志刚接回来。
看着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,周志刚心里还是挺高兴的。
其中大儿子和大儿媳早就开始谈恋爱了,如今算是修成正果,在周志刚心里,算是最好的。
闺女周蓉和女婿‘何玉柱’也还不错,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,看着自己老伴比几年前还年轻,明显这几年没受什么苦,没遭什么罪。
最让周志刚惊喜的是小儿子周秉坤。
从小学习就差劲的小儿子,竟然比他哥哥姐姐先一步成了大学生。
这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了。
有高兴的事情,就有遗憾的。
一家人回家的路上,周秉义告诉了周志刚,他得了不孕不育的毛病,以后周家的香火,要依靠周秉坤了。
而周蓉结婚一年多,一直都没要孩子。
周志刚回到家,悄悄问了问自己老伴,这才得知,是闺女周蓉想过两年自由自在的二人世界,准备晚两年再要孩子。
真是糊涂啊!
哪有结婚不生孩子的道理啊。
不过,这毕竟是自己亲闺女,她不想这么早生孩子,那就晚两年吧。
谁让这是自己的小棉袄呢。
最让周志刚感觉遗憾的地方,就是自己小儿子了。
周秉坤这小子,从小憨厚老实听话,结果如今上了大学,竟然变得不乖了。
一家人刚刚团聚,正准备吃午饭的时候。
周秉坤突然提出,想要带着媳妇回老丈人家去住。
周志刚的脸色,唰的一下拉了下来。
周秉义作为大哥,眼看父亲脸色阴沉下来,连忙扯了扯兄弟衣袖,让他在这个时候别犯浑。
“秉坤,你咋想的?大过年的不在家团圆,去老丈人家里过夜?”
“我也没怎么想,就是想着,家里没地方住。”
周秉坤的胆子还是太小,被父亲和大哥的脸色、语气吓住了,立刻紧张得低下头,好像自己一句话犯了多大的错误一样。
坐在旁边的蔡乐乐,更是感觉气氛异常,连忙低头,用筷子扒着碗里的饺子汤,不敢抬头。
好在周蓉贴心,连忙打开话茬,说道:
“爸,我去年结婚,你这都没回来,一会吃过午饭,我带你去我和柱子那转转。”
“行,一会就去转转。”
周志刚听到闺女的话,立刻就喜笑颜开。
在他心里,周秉坤这个小儿子就算是再有出息,也比不上自己闺女一根指头。
眼看着氛围缓和了起来,周秉坤这才讪笑着,给苏明哲敬酒:
“姐夫,赶明儿有机会,带我进山玩玩啊。”
“等伱明年大学毕了业,咱们就进山转转。”
苏明哲说起打猎,想起一件事来,一转头去看周蓉,周蓉立刻会意,站起来去里屋拿出一个包裹,拆开后,抖出一个白色披风。
“爸,前几年柱子打了一头白虎,浑身上下没有一个毛孔,知道你有老寒腿,特地给你做了一件披风,你来试试,看看合不合身。”
“这就是白虎皮啊?”
周志刚一听说披风是白虎皮做的,顿时就有点坐不住了,接过披风看了一眼,上面的白虎纹路依旧可以清晰辨认,这不由得让他眼睛里直冒光。
也不仅仅是周志刚如此,一桌子人此刻都震惊地挪不开眼睛。
在这个年代,白虎因为基因变异的特殊性,被赋予了强烈的神话色彩。
普通人能够遇到白虎,都可以被当做传奇了。
如今,苏明哲拿着一张白虎皮做成的披风,送给岳父当第一次见面的见面礼,在周家人看来,这礼物也太贵重了。
周志刚看过之后,也想到了这点,犹豫了一会,没有试穿披风,而是又还给了闺女:
“小蓉,这披风太贵重了,我在大三线住的可是集体宿舍,这么好的东西让我带回去,没几天功夫,恐怕就没了,还是放在家里,你收起来吧。”
“爸,就算是不带走,你在家这几天也能穿啊。”
周蓉才不管那么多,执意让亲爹试穿一下:
“这是我和我妈,花了一个多月才缝好的,为了跟这个白虎皮相匹配,还特地去大白楼买了六尺的呢子布料呢。”
“好好好,我穿,我穿。”
周志刚完全是不舍得推却闺女的孝心,这才让闺女给自己穿戴好披风。
周志刚身材高大魁梧,穿上白虎披风,不怒自威,周家人都一个劲地夸赞不已。
在这种热热闹闹中,周家的家宴终于结束了。
到了下午,周蓉拉着周志刚,又去了自己和苏明哲的小窝。
周志刚看闺女住的地方不错,这才算是放下心来。
周家能团圆的时间,真是争分夺秒。
到了大年初一,周志刚带着一大家子在光字片拜年。
作为光字片唯一的八级工,周志刚的面子绝对是刚刚的。
大年初三,周秉义和郝冬梅坐车返回通辽了。
到了初五这天,周志刚也要走了,他请的假就十天,来回路上就要几天周转,能在家里待上一个星期,那都是领导特批的。
周秉坤和蔡乐乐走得最晚,但是闹得动静也最大。
蔡家和周家,还有两人的一些朋友都来送行,乌压压一群人,差点把周母挤出送行的圈子。
随着春节过去,一切生活又恢复了正常。
76年夏天,周秉坤和蔡乐乐大学毕业,回到哈市工作。
因为原本帮助两人调解工作分配的蔡父,再次停职检查,两人的工作又出现了变化。
蔡乐乐被调进了哈市糖厂。
而周秉坤,则是被打发去了市属刊物《金土地》担任编辑。
对于周秉坤来说,事情好像在轮转一圈后,又回到了原点。
唯一的改变,好像就是相比电视剧中的情况,周秉坤身上多了一个编制,工资也高了一点。
周秉坤和蔡乐乐回来工作以后,也想去街道办租赁一套房子住。
但是,今年有大量知青回城,街道办的房子早就被租赁一空,根本没有闲房子了。
无奈之下,周秉坤和蔡乐乐两人只能住回周家。
到了这时,苏明哲和郑娟的大学生活,也只剩下一年时间了。
临近毕业的人,在这个时候,都在拼命找关系,希望能分配一个好工作。
唯有苏明哲的工作,早就被内定好了,会被分配到哈市农业办。
郑娟则是因为学习努力,成绩突出,被留校任教。
苏母蒋翠萍听说,儿媳妇毕业后留校,脸色拉得老长,好些天都没给郑娟一个好脸色。
对于知识分子来说,留校任教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但是在这个年代,对于普通人来说,留在大学工作,简直比豺狼虎豹还要让人畏惧。
苏明哲不得不给亲妈做思想工作。
“妈,你知不知道,现在街道办都忙死了,大量知青回城,连扫地的工作都成了香饽饽。郑娟能有个离家近的工作,那就是欢天喜地的事情了,她还能向组织挑三拣四不成。”
“话是那么说,但她可是正经的大学毕业生,留在学校担任什么辅导员啊,再说了,这个辅导员,不就是保姆吗?算什么正经工作啊。”
蒋翠萍其实也懂这些道理,但她就是看郑娟不顺眼。
“担任辅导员只是暂时的,以后还可以升助教,再升副教授,一步一步来,慢慢会变好的。”
苏明哲劝说着亲妈:
“再说了,在学校工作,休假天数多啊,尤其是寒暑假,郑娟也能经常照看孩子。”
面对亲儿子的劝说,蒋翠萍心里的那点怨气,终于慢慢消散了。
一转眼,到了77年。
苏明哲和郑娟也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。
郑娟直接留校,担任了新一学期的辅导员。
苏明哲毕业后第一时间,就去了哈市革委农业办报道。
农业办,也就是农村工作部。
一套人员,两套牌子。
办公室主任刘元浩,同时兼任部长一职,他手底下管着一个办公室,还有四个科室。
苏明哲初来乍到,就被分到科教处上班。
刘元浩接到苏明哲递来的报道通知书后,顿时满面春风,问了一下苏明哲的情况,就指了一个中年人:
“老张,小苏是今天分配来的高材生,安排到科教处,你送他过去吧。”
“好的,主任。”
老张是个四五十岁的办公室老人,原本就在注意苏明哲这个新人,得到主任吩咐,就放下手里的茶缸,冲着苏明哲笑呵呵道:
“小苏,跟我来吧,科教处可是个好地方,你们处长林玉婷,原本是咱们农业办的一枝花……”
在办公室工作的人,都有一个技能,那就是特别能侃大山。
短短十几米的路程,老张就把苏明哲未来的顶头上司,夸出国际去了。
“林处长,给您送徒弟来了。”
到了科教门口,老张礼貌性地敲了敲门,听到里面一个女声开口请进,这才带着苏明哲进门。
进了门,苏明哲就见一个三十多岁少妇坐在办公桌前,第一眼感官,就觉得刚才老张没有说谎。
自己这个未来顶头上司,还真是一个大美女。
不过,就是有点眼熟,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似的。
“老张,麻烦你了。”
林玉婷见到老张带人进来,也只是坐在凳子上打招呼,并没有起来。
苏明哲看她穿着时代特色的白衬衣,灰裤子,黑面平底皮鞋,稍微打量了一下,这才小心翼翼打招呼道:
“林处长,我是来报道的苏明哲。”
接下来的几年时间,自己大概率就在这个女人下面工作了,多少要礼貌一些。
“老张,你先去忙吧。”
林玉婷也打量了一下苏明哲,不过她先把老张打发走了,这才冲着苏明哲吩咐了一声:
“去把门关上。”
等到老张一走,苏明哲听到自己顶头上司的第一个吩咐,多少心里起了一丝旖旎想法。
好在,苏明哲迅速收敛了遐想,走到门口,把木门重新关上。
“坐吧。”
林玉婷看着苏明哲重新站到办公桌前,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,让苏明哲坐下,这时,她眼神里才露出一丝温柔:
“自我介绍一下,我是徐凯的小姨,之前徐凯父亲过世的时候,我们见过面的……”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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